【財新網】(記者 胡格)羊城晚報報業集團決定免去《新快報》社長、總編輯李宜航和副總編輯馬東瑾的職務。由《羊城晚報》社社委孫璇擔任《新快報》社新社長兼總編輯。11月1日下午,羊城晚報報業找房子集團宣佈上述任免決定。
  10月31日,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做出查處決定,給予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吊銷新聞記者證的行政處罰,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對新快報社進行全面整頓,建議追究新快報社相關人員責任,立即調整新快報社領導班子。當晚預防癌症中央電視臺《新聞聯播》報道了上述決定。
  陳永洲西裝是《新快報》經濟部記者。10月18日被湖南長沙警方從廣州帶走。
  10月23日至10月24日,《新快報》先seo後以“請放人”、“再請放人”為題在顯要版面刊發文章,要求長沙警方釋放陳永洲。
  但10月26日,中央電視臺《朝聞天下》節目對陳永洲一案的報道稱:2012年9月29日到2013年8月8日,陳永洲受人指使,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,在未經核實,也未對中聯重科進行調查採訪的情況下,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,編造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(000157.SZ/01157.HK買屋)存在國有資產流失、畸形營銷、銷售和財物造假等問題,在《新快報》連續發表署名文章10餘篇,被互聯網大量轉載,造成嚴重社會影響。
  在同一節目中,陳永洲向警方承認,他自己在未經核實情況下,連續發表針對上市公司中聯重科的失實報道,並收受了中間人幾千到數萬元不等的酬勞。陳永洲同時承認,除了記者本職工作外,他自己還在2013年6月至7月間,在他人授意下,赴香港、北京,向香港證監會、香港聯交所和中國證監會,實名舉報中聯重科,並收到到了中間人提供的50萬元費用。
  10月27日出版的《新快報》發表致歉聲明。新快報稱:報社對稿件的審核把關不嚴。事發後報紙採取的不當做法,嚴重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,教訓深刻。
  10月30日,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檢察院對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批准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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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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